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孔海丽 北京报道
3月31日,北京市正式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
(相关资料图)
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今日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住房交易双方可以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居民在出售在京住房时,不再需要提前结清房屋现有按揭贷款,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且买卖双方可在不同银行贷款,极大便利了居民住房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支持跨行贷款
为保证居民能够顺利办理“带押过户”,前期,有关部门系统开展了流程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北京市“带押过户”模式有三方面突出特点和优势:
一是兼容跨行贷款。购房人可以选择售房人房贷所在银行办理贷款,也可以选择其他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办理贷款,还可以不用贷款、直接全款购买贷款未结清的住房,便利居民更加灵活地选择购房方式。
二是最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通知》明确规定,北京市住房交易“带押过户”办理过程中,无须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或其他服务。《通知》特别强调,银行不得因办理“带押过户”向客户收取额外担保费或服务费。
三是多部门协同提升交易便利度。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实现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个入口、两笔业务、合并受理、同时登簿”,买卖双方所需共性材料不必重复提交,实现一站式办理。同时,有关部门通过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向银行提供数据交互服务,便利不同银行进行线上信息传输,减少沟通协调成本。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带押过户”是一种创新的政策,可以总结为是“基于不动产登记制度创新的二手房金融服务优化模式”,其最大的影响在于,二手房出售基本上可以随时进行,无需筹钱偿还贷款,这就会使得二手房的交易速度加快,也减少了二手房交易中的交易纠纷和金融风险。
禁止强制“过桥贷”
四部门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提供经纪服务时,要主动向买卖双方介绍“带押过户”交易模式,不得强制使用“过桥贷”等增加客户交易成本。
同时,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回应符合条件客户的“带押过户”需求,不得因办理“带押过户”向客户收取额外担保费或服务费。
各区不动产登记大厅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及抵押权设立等登记业务时,要做到共性材料不再重复提交,实现“带押过户”一站式办理。
各区房屋交易窗口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网签服务时,针对交易房屋已设定抵押权且买方知情的,可继续办理网签业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秀池认为,北京自去年9月推行二手房交易“连环单”并行办理、到此次推出“带押过户”业务,可以看出,北京在保持房地产调控政策稳定的前提下,着重对二手房交易环节的堵点、痛点进行流程优化、再造。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将有效减轻买卖双方的资金压力,降低房屋交易的资金风险,还将缩短房屋交易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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