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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至24日,扶风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7月28日至9月10日,被告人王某、王小某等4人为牟利,在44天的时间里,先后30次在杨陵、扶风、眉县等地选择偏僻空闲的地点搭建临时帐篷开设赌场,使用骰子压单双“摇宝”的方式,组织参赌人员赌博,并联系被告人王某卫、肖某等13人共同参与,分别负责从选定的停车地点接送参赌人员至赌场参赌、望风、在赌场内收取赌资并抽头(“打水”)、放贷、兑换现金等,累计组织参赌人员约840人次、赌资累计约116万元、赌场获利约44.7万元,情节严重。
公诉机关认为,17名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王某、王小某等4人系开设赌场的组织者或股东,在赌场经营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王某卫、肖某等13人在赌场经营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均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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